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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式烹调师

西式烹调师证书样本

西式烹调师

西式烹调师介绍

西式烹调师职业资格证书简介

1.1 职业名称

西式烹调师。

1.2 职业定义   

运用俄、法式等西式传统或现代的加工切配技巧和烹调方法,对食品原辅料进行加工,烹制成具有西式风味菜肴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

1.8.2.1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二)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三)本职业学徒期满。

1.8.2.2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且取得毕(结)业证书。

(二)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三)取得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毕业证书。

1.8.2.3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并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二)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三)具有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太专以上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四)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毕业证书。

1.8.2.4 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眉,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二)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

1.8.2.5 高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二)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1.8.3 鉴定方式

采用理论知识考试(笔试)及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形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进行,由3~5名考评员组成考评小组,考评员按技能考核规定各自分别打分,取平均分为考核得分。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采用百分制,两门皆达60分为合格。技师、高级技师鉴定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1.8.4 考评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考评员与考生配比为1∶15,技能操作考核考评员与考生配比为⒈5。

1.8.5 鉴定时间

理论考试时间为100 min。技能操作考核初、中级为120 min,高级为150 min,技师、高级技师为180 min。

1.8.6 鉴定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内,技能操作考核在具有一定设备的实操教室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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