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畜饲养工(猪、马、牛、羊)
家畜饲养工(猪、马、牛、羊)证书样本

家畜饲养工(猪、马、牛、羊)介绍
家畜饲养工(猪、马、牛、羊)职业资格证书简介
1.1 职业名称
家畜饲养工。
1.2 职业定义
从事家畜和特种畜类的喂养、护理、放牧、调教和饮料调制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1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毕业证书。
(4)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毕业生和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高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1.8.3 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模拟或现场实际操作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技师、高级技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1.8.4 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15,每个标准教室不少于2名考评人员;技能操作考核考评员与考生配比为1:5,且不少于3名考评员;综合评审委员不少于5人。
1.8.5 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为90分钟;技能操作考核时间:初级、中级、高级不少于45分钟,技师、高级技师不少于60分钟;综合评审时间不少于45分钟。
1.8.6 鉴定场所
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进行;技能操作考核在工作现场进行,并配备符合相应等级考核所需的家畜、设备和用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