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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合机床操作工

组合机床操作工证书样本

组合机床操作工

组合机床操作工介绍

组合机床操作工职业资格证书简介

1.1  职业名称 

    组合机床操作工

 1.2  职业定义

    操作组合机床、机加工生产线,对工件进行切削加工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1.8.3  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笔试,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进行,成绩均实行百分制,两项皆达到60分以上者为合格。

    1.8.4  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考评员与考生的配比为1:10,操作技能考核考评员与考生的配比为1:5。

    1.8.5  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为120min;技能操作考核:初级240min,中级300min,高级360min。

    1.8.6  鉴定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进行。技能操作考核场所、设备要求具有足够空间、照度的厂房,本职业工作内容所需的常用加工设备及辅助加工设备,完善的刀具刃磨设备及相应的工、量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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