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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工木工

手工木工证书样本

手工木工

手工木工介绍

手工木工职业资格证书简介

1.1 职业名称:手工木工。

1.2 职业定义:使用工具和手提电动机具,加工木材和木制品人员。

1.8.2 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本职业学徒期满。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

1.8.3 鉴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考试、考核均采用百分制,皆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技师鉴定还须通过综合评审。

1.8.4 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理论知识考试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20;技能操作考核考评员与考生配比为1:5。

1.8.5 鉴定时间: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不少于60分钟;技能操作考核时间按考核内容确定,不得超过240分钟。

1.8.6 鉴定场所设备:理论知识考场为标准教室,技能操作考核在能满足鉴定工作要求的施工、生产操作场所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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