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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危机干预师

心理危机干预师证书样本

心理危机干预师

心理危机干预师介绍

心理危机干预师是指采取紧急应对的方法帮助危机者从心理上解除迫在眉睫的危机,使其症状得到立刻缓解和持久消失,心理功能恢复到危机前的水平,并获得新的应对技能,以预防将来心理危机的发生]的人员。

  心理危机干预的主要目的有二:一是避免自伤或伤及他人;二是恢复心理平衡与动力。心理危机干预适用于人格稳定和面临暂时困境或挫折的人,以及家庭、婚姻、儿童问题、蓄意自伤、自杀或意外伤害等情况[2]。

贝尔金等提出了三种基本的危机干预模式,即平衡模式、认知模式和心理转变模式。这三种模式为许多不同的危机干预策略和方法提供了基础。平衡模式,其实应称为平衡/失衡模式。危机中的人通常处于一种心理和情绪的失衡状态,在这种状态下,原有的应付机制和解决问题的方法不能满足他们的需要。平衡模式的目的在于帮助人们重新获得危机前的平衡状态。平衡模式最适合于早期干预,这时人们失去了对自己的控制,分不清解决问题的方向且不能作出适当的选择。除非个人再获得了一些应付的能力,否则主要精力应集中在稳定病人心理和情绪方面。在病人重新达到某种程度的稳定之前,不能采取也不应采取其他措施。

  危机干预的认知模式基于这样一种认识:危机植根于对事件和围绕时间的境遇的错误思维,而不是事件本身或与事件和境遇有关的事实。该模式的基本原则是,通过改变思维方式,尤其是通过认识其认知中的非理性和自我否定部分,通过获得理性和强化思维中的理性和自强的成分,人们能够获得对自己生活中危机的控制。认知模式最适合于危机稳定下来并回到接近危机前平衡状态的求助者。在埃利斯的理性一情绪疗法、贝克等人的认知系统疗法中,这一程序的基本步骤被发现。

  心理社会转变模式认为人是遗传天赋和从特别的社会环境中学习的产物。因为人们总是在不断地变化、发展和成长,他们的社会环境和社会影响总是在不断地变化,危机可能与内部和外部(心理的、社会的或环境的)困难有关。危机干预的目的在于与求助者合作,以测定与危机有关的内部和外部困难,帮助他们选择替代他们现有行为、态度和使用环境资源的方法。结合适当的内部应付方式、社会支持和环境资源以帮助他们获得对自己生活的(非危机的)自主控制。

  除了以上三种模式以外,还有一种折衷主义的危机干预理论。折衷的危机干预理论是指从所有危机干预的方法中,有意识、系统地选择和整合各种有效的概念和策略来帮助求助者。正因为如此,折衷主义很少有概念,而是各种方法的混合物。与理论概念相反,它是从任务指向操作的。应用折衷理论意味着不局限于任何一种教条式的理论方法,它要求将各种理论和方法很好地结合在一起,选择适当的方式以切合求助者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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